高中英语必修一汉语说课稿(高中英语必修1说课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中英语必修一汉语说课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中英语必修一汉语说课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汉字为什么要用英文字母注音,而不是像英语一样用音标注音?
道可道,非常道。
汉字有那样的拼法,正是汉字的独特之处!
同时,也是汉文化博大精深之处!
众所周知,汉字是拼音、拼义的双拼特例。这也是我们应该自豪、骄傲之处——在世界所有语种中,只有汉语是双拼!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未来世界文化的一体化,必定是汉文化的一体化!这也是我们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依据和动力。
欧美语系的音标注音,注定了它们的局限和小众。远没有我们汉字双拼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度、从容、包容!
举凡世间事,唯大度始能包容、尽容!
为我们中华民族独特的汉字拼法欢腾吧……
首先请明确一点,汉字并未使用英文字母注音,使用的是拼音,除了写法一致,读音部分有很大的差异,剩余部分拼音和英语的辅音字母发音也很像,汉语拼音是在1956年前后在周总理的关心下由中国一批语言学家研发出来的,借鉴了英语和拉丁文,汉语的书写时汉字,只需要找一种简单直接的方式进行标注就好了, 而英语本身已经是字母书写了,必须使用和字母不同的体系进行发音标注。英语音标诞生于17世纪,18世纪由英国语言学家Daniel Jose总结归纳,得到学术界肯定后基本定型,在全球进行推广的,这套音标系统就是dj音标。目前人教版教材标***词使用dj音标第十四版。
这其实是个误解。
我们的“汉语拼音方案”,准确来说是用了“拉丁字母”。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就在于,所谓“英文字母”,只不过是英语使用了拉丁字母来记录(古代英语使用过“如尼字母”记录,后来拉丁字母引入,但还不能完全记录当时的语音,就作了变通,在26个字母上加上各种***符号),而英语又是近二百年来全球范围内最强势的语言——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多得很,但是它们都没有英语影响力大。
历史上给汉语记音的办法很多,比如我们中国本土化的拟音、直音、反切(有人认为反切和佛教传入有关)等。
明代后期,传教士为了自己方便,开始使用拉丁字母给汉语标音,但一直影响甚微。20世纪初,威妥玛式、邮政式拼音随着中国被裹挟进入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而逐渐登上历史舞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精心研制的“汉语拼音方案”出台,並逐步得到推广。
那么,用“音标”给汉语注音行不行呢?
当然行。之所以上句话我加了引号,就在于“汉语拼音方案”本身就是一套音标系统,不过我们可以把它叫做“音位音标”。
为什么呢?先看个图:
如果我们用类似英语音标的国际音标方案,精确固然是精确了,但广大人民群众就会需要记背这么多字母变形后的符号来记录汉字的读音,学习负担重不说(你知道这套方案出台的时候,我国的识字率是非常低的,国家需要一个方案足够明确和方便推广、能让人民群众多快好省地掌握的记音工具),书写、打字、传播也不方便;另外还不利于和海外交流。
因此,专家归并了那些不区别意义的音位变体(比如上表中的a,i,其实分别代表好几个音),使用国际通行的26个拉丁字母(其实是,v一开始只用于翻译外文;ü是模仿德语新造的),形成了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
另外多说几句,英文辞书需要国际音标来记音,是因为现行拼写方案几百年前就形成了,后来语音变化了,没法直接照着字面念,不得不用注上音标来正音;而法语、西班牙语这类语言不停在推广标准语和制定正字法,人们见字知音,就用不着音标。
林语堂是中国人,汉语是他的母语,他为什么用英语写作?
林语堂的生长在一个***教家庭,一直就接受着西方式的思想理念尤其是***教文化,而且求学期间也一直上的教会式的学校,后来也到了上海圣约翰大学(教会大学)。他任教期间也一直在外文系,后来又出国去了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系,后来由于资金问题又转去了德国的莱比锡大学。他的求学经历均是以外文为主,主修的也是语言学。所以,他的外文水平足可以运用自如,这也是英语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本人也说过,自己在进清华大学任教前接触的关于中国文化的东西很少,远远不及西方。后来他便发奋读书,去补充欠缺的知识。只能说他是个语言天才,很多东西即使学的比别人晚,但却很快能够理解并融会贯通。所以他的文章即使用英语写,里面关于中国文化内容还是很独到精辟的。
他的很多作品都是在美国创作的,例如《京华烟云》。而这部作品的很大来源是他想翻译《红楼梦》却又顾虑颇多,所以决定自己写一部反映那个时代中国变迁的宏大规模的***。其创作的主要针对外国读者,他的身份也偏向于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所以英文的直接写作更利于此,毕竟中西方思维模式以及语言感觉是有差别的。例如,他的《苏东坡传》和《武则天传》里面内容就将很多关于中国历史的具体细节以及人名一笔带过,只是轮廓式的勾勒大体历史背景。这样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外国读者更流畅的阅读。就像我们在阅读外国人物传记时,如果一直出现不认识的人名,肯定会打断阅读思路并且很烦躁。因此,其作品的受众面更多在国外,所以***用英语写作。并且他的英文真的是太好了,不用都浪费...呵呵,这句开玩笑啦~
自己草草写的,有错误谅解哈~
希望帮到你啦~
林语堂,中国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福建龙溪(现福建漳州)人,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贫穷的牧师家庭。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早年留学国外,回国后在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著名大学任教,林语堂于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林语堂的生长在一个***教家庭,出国去了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系, 他的求学经历均是以外文为主,主修的也是语言学。所以,他的外文水平足可以运用自如,这也是英语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其英文创作要早于中文的创作。另民国的社会政治结构结合上海的商业经济因素,推动了文化与文学的发展。林语堂在这种环境中左右逢源,大规模地借助英文,开启了跨语际层面上的沟通平台。他的努力,吸引了正旅居于中国的赛珍珠的注意,也奠定了林语堂日后全面展开英文写作的基础。他的很多作品都是在美国创作的,例如《京华烟云》。其创作的主要针对外国读者,他的身份也偏向于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所以英文的直接写作更利于此。
林语堂的英语学得非常好。这和他接受教会教育有关。他从接受启蒙教育的福建平和坂仔铭新小学开始,他那“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父亲就灌输他要学英语。后来在鼓浪屿养元小学、寻源中学,在这些教会学校英语重要于中文。最重要的是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林语堂把英语学得非常好,在大学刚毕业时,他的英语好于汉语。后来,他成为“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东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大概是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 林语堂从小受教会文化熏陶, 大学念的也是教会大学,老美英文教育, 和美式学校其实并无二样,所以林语堂青少年时期打得是英语的底子,林氏的英文能力很地道, 比一般的美国人都要高出许多.
2, 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去了清华大学教书, 之后因为逛琉璃厂的关系才开始在中文方面下功夫, 之前林语堂的中文能力较一般的. 所以, 林氏是英文比中文强的.
3, 林语堂的很多英文著作都是在美国写的,目的是向西方社会推广中国文化, 有部分的英文著作林氏自己翻译成中文的也有, 如著名的<生活的艺术>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其他的他有指定别人翻译,如请郁达夫将<Moment In Peking>译成中文,还提前给了钱,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郁达夫没有完成,很多年后,由郁达夫的儿子郁飞完成了中译本,当然了,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最多的中译本是《京华烟云》(张振玉译本),郁飞的译本名是《瞬息京华》。
4,林语堂的英文作品,你读多了就会发现,很是地道,远非现在的学者可以比的,比一般的美国人都要地道很多,这和他受的教会学校的教育有莫大的关系。而相对另一***钱锺书的英文,在用词上又是点到为止,少用难词。钱的英文作品里难词非常之多,读起来吃力,但林语堂的作品你只要有了一定的英文基础后,读起来是非常舒服的。
5,林语堂的名作推荐如下: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最著名的作品,里面美妙的句子甚多),强力推荐
Six chapters of a floating life,(浮生六记,沈复著林氏译,汉英对照本)
Moment in Peking, (书很厚,要看要花很多时间,林氏写了整整一年)
其他的还有很多,不胜枚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中英语必修一汉语说课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中英语必修一汉语说课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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